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更好地发挥省会哈尔滨市对全省全面振兴发展的辐射功能、外溢效应和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省会哈尔滨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根据《意见》,黑龙江省将实施“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深入推进9个方面重点工程建设,包括规划提升工程、治堵工程、治霾工程、治污工程、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升级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对外交通工程、文体健康工程等。我省将从财政、土地、金融、产业扶持、先行先试及其他政策等6个方面支持哈尔滨市建设。力争到2020年,使哈尔滨市对全省的辐射功能、外溢效应和带动作用得到较大提升;到2025年,努力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和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使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
主要目标任务
从哈尔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出发,明确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城市经济实力、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发挥哈尔滨新区示范作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国际交通枢纽、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意见》从哈尔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出发,明确了近几年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即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城市经济实力、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发挥哈尔滨新区示范作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国际交通枢纽、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十个主要目标任务,力争到2025年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和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
优化城市功能定位。着力发挥省会城市功能,高水平打造黑龙江省的政治、经济、金融、科技、文化中心,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绿色食品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通用航空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等“五大基地“,以及对俄合作中心城市、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国际交通枢纽、世界冰雪文化旅游名城。
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力推动非公经济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交通、市政公用、社会服务等领域市场准入限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哈尔滨市大学和科研院所富集的优势,完善创新平台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鼓励创新创业,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加快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在哈高校“双一流”建设,全力推进哈尔滨新区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哈尔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到6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以上。
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到2020年,哈尔滨市GDP保持中高速增长,占全省比重逐渐提高。围绕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全力实施“千亿级产业振兴工程”,着力巩固提升绿色食品和旅游等既有千亿级产业,加快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文化体育等朝阳产业迈上千亿级台阶。以发展通用航空产业为示范,培育壮大“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准千亿级产业。做大做强石墨新材料、碳纤维、机器人、燃气轮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推动材料经济、数字经济、低碳经济、养老经济、枢纽经济、楼宇经济和寒地经济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形成巩固一批、壮大一批、培育一批重点产业的良性发展新格局。加强市场载体功能培育, 统筹建设区域性的中医药、绿色食品、农林产品等商品交易市场和人才、产权、资本、金融等要素市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哈尔滨新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跨境产业链建设,加快建成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凸显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核心枢纽作用。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加强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建设,哈长城市群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完善哈尔滨都市圈,以哈尔滨市区为中心,加快构建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哈尔滨主城区与阿城区、双城区、五常市、尚志市、巴彦县、宾县、肇东市、兰西县等卫星城实现协同发展。继续拓展以松花江为发展轴的“一江居中、两岸繁荣、沿江发展”的城市框架,构建多中心、组团式、区域化沿江发展的城市新形态。拓展以哈尔滨新区、哈西、群力等为重点的城市新区空间,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发挥哈尔滨新区示范作用。推进哈尔滨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中俄全面合作重要承载区、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国际文化旅游聚集区四大发展定位,高起点编制和实施《哈尔滨新区总体规划》,推行国家自贸区新体制,实行“三个清单一张网”的创新管理模式,率先打造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样板区域,努力把哈尔滨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新、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生态环境好的新城区,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全省全面振兴发展探索道路、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到2020年,哈尔滨新区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哈尔滨新区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基本完备,城市治理体系逐步健全,高端现代产业加速聚集,人口吸纳能力显著增强,区片联动发展格局基本显现,努力将哈尔滨新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活力新区和全省振兴最具潜力的创新高地。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尽快形成地上地下连接、江南江北贯通、内外交通无缝对接的便捷高效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快铁路、空港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哈尔滨火车站综合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搭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推进城市高架立交系统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用地面积率达到15%。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尽快发挥轨道交通成网运行的综合效益。加快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构建城市智能公交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现“绿波”通行。完善城市停车场(站)、人行步道和非机动车道系统。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完成主城区供水、供气、供热老旧管网维修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快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打造国际交通枢纽。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点畅通公路、铁路、航空和多式联运国际物流大通道,构建起以哈尔滨为中心,面向俄罗斯和东北亚、承接欧美地区更加便捷的跨境运输通道体系。推进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提档升级,积极拓展国际航线,打造对俄及面向东北亚的国际航空枢纽。加快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的“米”字型快速铁路网,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打造“内部联通外部畅通”、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
加强城市管理。努力创建方便快捷、宜居宜业、运转有序、高效安全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省内率先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和标准,提高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努力实现哈尔滨全域数字城管全覆盖。提高规划严肃性,增强执法力度,实现零违法建设。深化城市设计,打造一批高品质特色街区、景观道路、精品建筑。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向“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社区”“APP”等新理念新业态新技术转型升级,引导物业企业向现代服务企业发展。加快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哈尔滨“。
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积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三沟一河”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强对“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的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大幅度增加天恒山等近郊森林公园和城市楔形绿地面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加快推进以燃气和电力为主的清洁能源取暖应用,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地热能、太阳能、沼气、秸秆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分散燃煤,大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深入挖掘金源文化、关东文化、欧陆文化、生态文化、冰雪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提炼升华冰雪艺术文化内涵,打响国际冰雪文化品牌,推进冰雪运动、冰雪文化深入发展。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提升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推进“音乐之城”建设,提升“哈尔滨之夏”、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周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交流水平。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彰显哈尔滨建筑文化特色。最大限度地传承哈尔滨文化,恢复哈尔滨的城市记忆。
重点工程项目
围绕“补短板”,着力解决哈尔滨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深入推进规划提升工程、治堵工程、治霾工程、治污工程、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升级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对外交通工程、文体健康工程,为完成任务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补短板”,我省将着力解决哈尔滨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深入推进9个方面重点工程建设,为完成任务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提升工程。推进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多规合一”改革,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布局。高起点编制新区规划,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区、产业聚集区、创新驱动引领区、综合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加强城市设计,突出城市特色风貌。修订总体城市设计,优化重要区块、重点街路、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凸显“冰城夏都”“欧陆风情”“音乐之城”等人文风貌特色。编制松花江沿江景观等自然生态规划,彰显自然风貌特色。
治堵工程。打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加强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实施道路改造工程,完善二、三环高架体系,打通哈西大街、职工街等断头路,拓宽宏图街、电车街等卡脖路,规划建设松花江隧道。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启动机场专线建设,规划建设主城区至阿城区、双城区的轨道交通。加快停车场建设,城市中心区增加停车泊位2万个。推进城市智能交通建设,推广实施“绿波带”技术,实现城市“绿波”通行。
治霾工程。加快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度,逐步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现有1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和新建燃煤锅炉执行国家标准中的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清洁能源供暖,加快燃气和电力设施改造建设,降低门站供气价格,延长谷段优惠电价时长,大力实施以燃气为主,电、热泵等为辅的清洁能源供暖。
治污工程。加强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年底,完成治理三条黑臭水体项目总长度23.4公里,坚决控制新的黑臭水体出现。实现机械化清冰雪全覆盖,大力推进绿色清冰雪,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100%。提升垃圾处理水平,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具体办法,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推进松北区、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双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新增处理能力30O吨/日。
安居工程。加快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完成存量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改造完成全部4.65万户农村危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主街路沿线完成以楼面整修、节能保温和抗震加固为重点的老旧小区的楼体升级改造,老城区内老旧小区基本完成增绿地、增广场、增停车泊位的“三增”改造工程。
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加快推进第二水源地选址建设,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推进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新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强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新区全面实施综合管廊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建及运营里程达到100公里。实施供热管网改造,推进中东部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完成现有400公里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推进热源管网互联互通,全力保证供热安全。
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开展园林绿化,推进三圈层生态防护林、十条水系岸线景观带、十四条公路风景林、七片森林式楔形绿地建设。中心城区新增绿地23平方公里,新增公园70余处,构建城市输氧林、通风廊。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加强湿地保护,通过滩涂湿地围封等方式,推动实现生态自我修复。
对外交通工程。加快机场建设,完成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规划建设第二跑道以及T3航站楼。加快铁路建设,完成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专建设和哈尔滨火车站改造以及哈牡电气化改造;规划实施哈尔滨—绥化—佳木斯、哈尔滨—五常和哈尔滨—绥化—北安既有铁路改造。规划新建哈尔滨—兰西—青冈—北安以及哈尔滨—肇州—肇源—吉林大安铁路。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新建哈尔滨至肇源、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吉黑高速五常(省界)至哈尔滨段高速公路。实施京哈高速拉林河(省界)至哈尔滨段“四改八”扩容改造。将机场高速公路延伸至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到2020年,实现哈尔滨市至周边县(市)一级以上公路连接。
文体健康工程。按照国家一级馆建设标准,加快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新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哈尔滨“音乐之城”博物馆建设,到2020年,建成集陈列、收藏、研究等功能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综合性音乐博物馆。加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2017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60%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加快亚布力滑雪场、哈尔滨奥体中心等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具备举办国际大型冬季运动会能力。推进文化旅游品质提升,完善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音乐场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及功能,加快红色旅游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
支持政策
从财政、土地、金融、产业扶持、先行先试及其他政策等方面提出支持哈尔滨建设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哈尔滨市倾斜;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哈尔滨市倾斜;哈尔滨市可充分利用省级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支持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等
结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意见》分别从财政、土地、金融、产业扶持、先行先试及其他政策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哈尔滨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省市政府投资基金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哈尔滨市倾斜;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哈尔滨市倾斜,哈尔滨新区内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哈尔滨市可充分利用省级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支持在哈尔滨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依法授予哈尔滨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等。
财政政策。建立省、市政府投资基金联动机制,形成融资合力。实行省、市共建,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向哈尔滨市特殊倾斜,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级集中的土地出让收入,重点向哈尔滨市倾斜,支持其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对省政府确定的哈尔滨市重点航线实施运营补贴政策,由省和哈尔滨市按1:1比例承担。
土地政策。优先考虑哈尔滨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哈尔滨市倾斜,支持哈尔滨新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哈尔滨新区内耕地占补平衡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支持哈尔滨市以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方式补充耕地,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支持哈尔滨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行退出机制,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大对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力度,依法处置闲置土地。
金融政策。利用省级投融资平台支持哈尔滨市筹融资,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现有各项基金作用,并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设立一批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在哈尔滨设立民营银行,积极发展卢布现钞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建设对俄电子商务结算中心和中俄投融资服务中心。积极支持哈尔滨新区发展,完善新区金融结算中心功能,创新发展新区跨境投融资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推动有条件的驻哈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新增40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
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申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哈尔滨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示范区,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通用机场布局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哈尔滨市争取国家重型直升机项目,支持哈尔滨市发展新能源产业,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全省建设计划和并网补贴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支持哈尔滨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哈尔滨市吸引跨国公司外埠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投资功能性项目。支持哈尔滨市吸引国际友好城市商会、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来哈尔滨举办企业年会、行业峰会和其他经贸活动,促进投资贸易和对外开放。支持哈尔滨市推广应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支持降低非居民燃气供应价格,延长谷段优惠电价时长。
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通过调整行政区划拓展空间。依法授予哈尔滨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在哈尔滨新区构建“三个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哈尔滨新区条例》,从法律层面确认新区先行先试功能和制度创新定位。支持哈尔滨新区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两个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哈尔滨新区建设金融贸易街区。支持哈尔滨新区建设大学城。
其他政策。支持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开展对口合作,推动两地共建“飞地经济”园区;争取国家设立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支持对口合作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哈尔滨市申报各类国家级试点城市。支持哈尔滨引进各类高端技术人才。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1-86776015 E-mail:fzyjc2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