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法治政府
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作者:信息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7.05.19

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

 

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如期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哈发〔2017〕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分类管理,分别研究制定有关管理细则。

2. 规范和改进行政备案措施。对改为行政备案的事项,进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实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3. 实行清单管理。按照招商部门法定职责的要求,全面清理备案事项,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立卷归档、责任追究制度,以此强化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刚性约束。

5. 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6.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投资促进局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7. 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合同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对外签订。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8.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和“三统一”制度。

9. 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和建议。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后评估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 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投资促进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3.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4.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数据开放。坚持以公开和开放为常态、不公开和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数据开放专栏,开辟行政权力目录、财政信息等公开栏目。

15. 严格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完善责令改正、责令履行、督办确认无效、撤销、提出复议意见和建议等纠错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6.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在考察干部时,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17.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4期法治专题讲座和1次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依法办事过程中要向当事人讲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组织保障

18. 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局党组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9. 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工作,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实施步骤

20. 分三个阶段实施:

21. 第一阶段(2017年5-7月):成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救治政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2. 第二阶段(2017年8月—2019年10月):全面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评估考核标准。要突出重点难点,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3. 第三阶段(2019年11—12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提高,全面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同时,积极迎接上级检查。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1-86776015   E-mail:fzyjc220@163.com

备案编号:黑ICP备06006248号   黑公网安备:23010902000124号  网站标识码:2301000011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朝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