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化我市外商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和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创新商务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市场活力,助推我市外资企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我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抽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部门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四)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探索与其他行业、部门的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外资领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后,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2)。抽查主体应以谁审批谁抽查为主,上级部门对下检查为辅;抽查重点包括审批对象是否依法开展活动,活动是否超出许可范围,审批对象实际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应对原审批行为进行调整等。
(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市外商投资企业领域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要通过电子抽签方式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要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结果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由多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部门重复检查。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本级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各处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实现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确保随机抽查模式能够顺利推广运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投促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项目投资服务处。由项目投资服务处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建立市投促局机关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负责具体实施的监督工作;由项目投资服务处牵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建立局机关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确定各事项抽查比例、频次和抽查结果运用
(三)加强工作协调。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处室要认真学习研究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市投资促进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1-86776015 E-mail:fzyjc2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