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我省地处偏远边陲,物流成本高、效率低,发展相对滞后,严重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产业竞争能力和产业升级转型。贯彻落实好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相关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细化工作内容,确定完成时限,制定推进措施,形成推进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完善道路货运证照考核和车辆相关检验检测制度,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深化货运通关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加大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用地和资金支持,推进重大物流枢纽、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和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加快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积极推进陆海联运和江海联运,完善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深化联动融合,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提升制造业物流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三、加强政策衔接,发挥整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推进落实《黑龙江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109号)和《黑龙江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黑政办规〔2017〕1号)确定的相关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做好政策衔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流业降本增效的组织领导,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将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2018年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将推进落实方案及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省发改委。
附件: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1-86776015 E-mail:fzyjc2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