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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哈尔滨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哈人社发〔2017〕51号
来源: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7.03.24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直省属在哈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17〕6号)精神,制定了《哈尔滨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
 
 
哈尔滨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发挥在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引导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向我市重点产业和企业集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哈尔滨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实施新战略、产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按照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拓展创新平台,优化布局结构,健全服务体系,加快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合理开发流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推动我市产学研结合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从2017年开始到2020年底,力争新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和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20个,哈尔滨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基地60个,计划引进和集聚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职以上人才200余人。努力把哈尔滨建成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集聚地,推动哈尔滨市企事业单位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批工作站和基地。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载体建设,采取省市共建模式,鼓励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中省直在哈企业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工作站(基地),进一步扩大我市工作站(基地)规模,为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平台。
    (二)引进一批人才。发挥在哈高校的人才优势,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一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不断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和人才使用成效,力争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推广一批技术。加强高新科技产业项目研究,围绕我市产业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博士后人才资源优势,着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应用性强、增产增效快的实用技术,破解一些难题,提高企业的科研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四)转化一批成果。通过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交流合作,使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向产业发展和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产、学、研结合,更好、更快地转化一批科研成果,开发一批新产品推向市场。
    四、政策措施
    (一)对吸引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的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建设资助;对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在站(基地)工作期间(最长不超过3年),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二)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在站(基地)工作期间,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入住哈尔滨市人才公寓。用人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人社厅有关博士后资助优惠政策,为在站(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申请国家博士后基金和省博士后资助经费。
    (四)建立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服务网络平台。通过便捷高效的网络平台,加强博士后与设站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博士后人才需求、项目推介、科研成果转化等信息,为博士后与企事业单位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见附件5、6)。
    五、申报项目、条件、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及引进人才资助。1、申报条件。⑴经国家人社部批准的现有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⑵2017年2月7日以后,需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来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技术攻关等工作;⑶进站的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科研项目要与所在单位生产科研实际、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⑷设站单位要与招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工作协议。2、申报程序:中省直在哈企业由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由设站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由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意见,呈报领导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资金。3、申报材料。⑴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事项、科研项目立项和人才需求等内容);⑵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批文原件及复印件;⑶企事业单位与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签订的工作协议;⑷招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及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⑸《哈尔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⑹《哈尔滨博士后工作站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见附件2);⑺《哈尔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
    (二)申报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资助及引进人才资助。1、申报条件。⑴经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批准的现有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⑵2017年2月7日以后,需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来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技术攻关等工作。⑶进基地的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科研项目要与所在单位生产科研实际、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⑷设基地单位要与招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工作协议。2、申报程序:中省直在哈企业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意见,呈报领导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资金。3、申报材料。⑴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事项、科研项目立项和人才需求等内容);⑵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批文原件及复印件;⑶企事业单位与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签订的工作协议;⑷招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及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⑸《哈尔滨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⑹《哈尔滨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见附件2);⑺《哈尔滨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
    (三)申请设立哈尔滨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单位)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和技术创新队伍;(3)具有市场前景较好和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研究项目;(4)重视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经营管理运行情况良好,有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为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和生活条件及其他服务保障。(5)2017年2月7日以后,需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来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技术攻关等工作。(6)进基地的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科研项目要与所在单位生产科研实际、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及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
2、申报程序:中省直在哈企业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由设基地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意见,呈报领导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下发批文、授牌并向市财政申请资助资金。3、申报材料。⑴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设立基地的理由、条件、科研项目及人才需求等内容);⑵企事业单位填报《设立哈尔滨博士后创业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4);⑶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包括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项目名称、拟引进人才的数量、层次、研究领域、毕业学校及专业等。(4)佐证材料。单位主要高级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或文件,在研科技项目需提供立项的批复文件。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4月15日之前报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处,各类表格请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联系人:艾瑞琳,联系电话:84871686,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3606房间。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哈尔滨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调动企业作为引才用才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抓住市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利契机,引进一批高端人才,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加强工作站(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引进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设有工作站(基地)的企事业单位要尽快确立博士后科研课题,尽快吸引博士、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工作。尚不具备设立工作站(基地)条件的企业要尽快创造条件设立,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载体。(三)积极争取国家、省人社厅资金和政策支持,不断加大市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市政府给予企事业单位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资助资金,各单位应单独立账,每年年底上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我市吸引博士后来哈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宣传我市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优惠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人才工作、形成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哈尔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经费申请表
    2、哈尔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业创新实践基地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申请表
    3、哈尔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业创新实践基地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4、哈尔滨博士后创业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5、博士、博士后及副高职以上职称人才科研项目及成果推介表
    6、企事业招收引进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呈报表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   电话:0451-86776015   E-mail:fzyjc2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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