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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一口办理”条件已具备
来源: 国务院新闻工作办公室     作者:信息管理员     更新日期:2018.05.31

5月22日,国新办举行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吹风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现在已经具备了实行“一口办理”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外商投资在中国以前采用的是逐案审批,需要比较长的时间。2013年进行了改革,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引进了首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引进之后绝大部分的外资企业是通过备案设立,不需要审批。2015年又成立了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广到这3个新的自贸试验区。2016年9月,总结了这4个试验区负面清单的改革经验,认为比较成熟,可以在全国推广。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利用外资的四部法律相关条文,在全国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商务部门将逐案审批改为“备案为主,审批为辅”,备案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内,备案企业数占外资企业总数的97%以上。备案为信息的电子传输、网上处理创造了非常重要的条件。

第二个条件,各级政府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由此,各个地方电子政务的水平得到了提高。

王受文指出,有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改备案,有了电子政务水平的提高,就能够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为广大外资企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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